本文摘自《全網行銷:釐清雜亂行銷思路》,法意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出版
為什麼我會說成長駭客很可能讓企業在追求增長時容易落入盲點?關鍵在於:如果並非是販售網路科技服務,而是扎扎實實銀貨兩訖商品零售,有辦法在經過那段漫長「AARRR」流程後才賭消費者會不會轉換嗎?對於獲利的認知差異,就是那些網路科技產業可以,但一般零售產業未必適合的主因。
相當多矽谷網路科技公司並不是真的靠銷售商品或服務來維持公司營運,而是當他們有辦法在「活化」階段取得亮眼成績時,就會有人捧著現金使企業得以繼續存活,又或者因為這項服務已經威脅到其他大企業而被收購。這種估值遊戲,有時才是成長駭客最主要價值所在,但未必能為你帶來價值;多數零售業及台灣中小企業,在商品還沒賣出去透過「轉換」獲利前,或許連想跟銀行貸款都困難重重。甚至於,當企業沒有真正將成長駭客邏輯與產業本質進行整合思考就貿然AARRR起來,更可能踏進三大行銷陷阱:
陷阱1:大方送體驗品,卻被當成贈品爽拿
相當多品牌都認為自家產品很好,可以滿足「讓產品說話」這個條件,因此會嘗試利用「提供體驗品」方式,讓消費者免費使用過產品後回購─就像我們免費使用各種網路服務後付錢。
這類作法普遍回購率都不高,甚至可能遇到消費者食髓知味,在未來品牌推出新品後還想著是否也會發送體驗品,不給還會有些小抱怨。問題真是出在「體驗行銷環節無效嗎?」有些老闆可能真心這麼想。我還遇過有人想開實體店,因為他認為消費者體驗產品時有個人在旁邊說明,民眾更能感受產品優勢。
真是因為沒有人解釋,消費者才無法對產品有更深入了解嗎?或許這的確存在些許影響,畢竟一般消費者對產品感受力並沒有各位想像那麼強。但追根究柢最可能原因或許是因為:受眾根本錯誤─這些索取者並非認知自己在拿體驗品,而是在索取贈品(還不用抽獎)。
想透過免費體驗商品來降低消費者抗性,進而提高後續轉換率並非不行,只是必須要設定「門檻」,不管是透過問卷找出有效消費者,還是讓索取者自行支付運費,別讓消費者覺得不勞而獲,才有可能使他們體驗有感。
陷阱2:一股腦衝粉絲專頁追蹤人數,最後人財兩失
從上述發送體驗品方式進一步延伸,很多企業發送體驗品管道可能就是臉書粉絲團,那麼不免俗也會將「要求按讚、留言加分享」視為活動條件。
將「AARRR」模型結合「行銷漏斗」整合討論,前端所能觸及量體大小當然對後端轉換人數會產生直接影響,但前提也是建立在前端所獲取流量「有效」。
利用發送贈品順勢衝一波粉絲量,概念上來看,確實對未來粉絲專頁貼文觸及人數具有提升幫助,但如果那些粉絲都是重複帳號呢?這類抽獎活動最大問題在於:多數參加者都會開多個分身帳號重複參加。即便當中存在真實且有進行社群行為的用戶,當他們根本沒真正對商品存在興趣,未來看到銷售資訊購買機率也很低,甚至粉絲專頁貼文只是在提醒他們可以退追蹤了。
這類問題我相信企業都有發現,只是對於流量增長的渴望,行銷人員只得這樣操作,沒意識到當海水退潮,自己可能光著屁股!
即便不是為讓更多人認知到品牌、體驗產品,我建議企業未來別再繼續在粉絲專頁舉辦這類活動,即使不提醒必須按讚,這些抽獎大隊也會自己按,因為他們根本從不仔細看活動內容寫些什麼?
陷阱3:導入最小可行性商品,會造成品牌價值盡失
成長駭客有個相當重要的執行思路是「最小可行性商品」(Minimum Viable Product,MVP),主要談企業開發產品時,只要該產品有一項功能符合核心價值,不必等產品功能完善便可立即上市讓「先行使用者」體驗,以獲取消費者回饋逐漸優化產品。
許多人在這類操作上會落入一個思考誤區,就是只想到要透過消費者測試市場,而沒去深入分析那些利用「最小可行性商品」掠奪市場的品牌及產品都做了什麼?
首先,他們所推出產品都可以算是「創新性商品」,因此他們能透過開創市場站在領先者地位,如Hotmail、臉書。又或者,他們找到領先競品優勢中的劣勢發起側翼戰,如IG以照片作為主要溝通素材,有效進攻臉書以文字及網頁連結為主的內容呈現模式。
最重要一點,這些成功透過MVP掠奪市場的品牌,「最小可行性」也是定義在「核心價值功能不比當時市場龍頭差」此前提下。
如果無法做到上述三點,你只是拿個根本不具市場競爭力的產品以卵擊石;當消費者心智中已經有第一順位品牌,就很難再容下另一個「一模一樣」的商品—想想Google+。
特別是「最小可行性商品」有個關鍵前提,就是必須在以最小化預算推出可使用產品後,立即進入市場接收消費者回饋意見,這一點也是一般零售型品牌在導入MVP思考時容易無效主因。試問,在已經飽和的零售市場中,有哪種商品還能透過低成本研發就能賣得嚇嚇叫?即便有,那也是特例,別當成慣例。
因此,到最後普遍都會把「最小可行性商品」片面解釋為:透過消費者回饋來選品測試市場,不斷用最小化預算開發或尋找商品銷售,一看市場反應不如預期就下架,繼續尋找其他商品上架。
這種對「方法論」誤解加上片面把品牌行銷聚焦於「消費者需求」,就是不折不扣「快品店」模式,可能導致企業離品牌愈來愈遙遠。
對零售商品型品牌而言,最適當操作方式應該是將「最小可行性商品」轉換為「單一最優化商品」。
單一最優化商品的邏輯,是將品牌初期需開發品類局限在少量甚至於一件,原則上在已過飽和的一般零售市場,消費者需要什麼?產品該如何有競爭力?這些問題只要多觀察競品、參考幾個消費者意見都能知道,如果還要透過最小可行性商品測試市場,只能說對市場熟悉度不足。
聚焦於一件商品,好好把商品做好,本身就是從明確定位來捕捉「正確」受眾,單一最優化商品就是在建立品牌「金角制高點」,打造優勢入門產品增加用戶名單,後續增長就看如何拉出「銀邊」,提高消費者價值並逐步提高市場占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