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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創辦人,這兩大優秀創業家特質你符合哪項?

先覺出版社/李笑來 2018-03-23
身為創辦人,這兩大優秀創業家特質你符合哪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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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給你10萬,你怎麼做到10億?》,先覺出版

一般來說,懂技術的創辦人看起來更有優勢,但從另外一個角度,我們會發現大量的優秀公司的創辦人並非「技術出身」,這又是怎麼回事兒呢?

一、你是一位「懂技術」的創辦人嗎?

先說一個好玩的現象:不切實際的想法常常更美妙。再說另外一個好像毫不相干的現象:一個文化的藝術風格其實取決於那個地區的原材料供應。當地石材好,就可能有很好的雕塑家出現;在一個不產玉的地方不可能出現玉器大師;當地的木材好,就會有好木匠出現;在一個盛產竹子的地方,很難出現一個偉大的瓷器工匠……也就是說, 能做出來什麼,往往取決於現實可用的資源是什麼 。而那些不親自動手做事的人,常常會脫離這些「羈絆」,憑空去構造一樣東西,必然猶如「海市蜃樓」一樣美麗,一樣迷人。

知道這個道理之後,下面的解釋就都很自然了:偉大的工匠常常不會成為成功的商人,因為他們的思考基本上已經被局限在眼前的現實之中;而商人的成功往往需要看到屬於未來的「現實」,而不是局限於今天的現實。

想成功,必須夠瞭解自家產品

完全不懂技術的人,其實根本不可能成為成功的商人 ,因為他們的思考脫離現實,不切實際——注意,今天的存活是明天成長的基礎。成功的商人,他們不是不懂技術,也不是略懂技術,與他人想像的相反,他們其實很懂技術,他們想盡一切辦法去了解技術,了解它的局限,了解它的發展,了解它的方向,而他們的所有規畫,都是建立在對當前局限的了解和對那屬於未來的「現實」清晰正確的理解基礎之上。

雖然賈伯斯不自己動手設計電路,但他絕對不是全然不懂電腦原理的,相反,他可能是最了解「在當前的局限之下,如何做出最受歡迎產品」的人,而且他乾脆是個藝術家;馬雲不是技術人才,他幹的事情也不是技術活,阿里也好淘寶也罷,都是商業,更本質是基於互聯網的商業-馬雲是商業天才。

所以,創辦人不懂技術是絕對不行的,千萬不能愚蠢到以為其他的創辦人真的不懂。

不想被淘汰,那就勤做功課

如果你不是個懂技術的人,那你一定要去了解技術。了解如何判斷技術合夥人的水準,了解你的專案所需要使用到的技術究竟都有哪些,有哪些局限,哪些優勢,優勢能保持多久,局限什麼時候能夠突破等等。如果真的用心去做功課,你就會發現這些知識並沒有多難掌握,並且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沒有這些功課,你必然被淘汰——且絕不留任何痕跡。

二、養成「寫下來」的好習慣

YC董事長山姆.奧特曼說:「聽很多創辦人說,他們很後悔沒有早點完成兩件事:寫下如何做事,以及如何做的原因。這兩件事-如何做和為什麼做其實很重要…… 你能先於別人做到這一點,你就有了很大的優勢。」這也是我個人所經歷過的失誤。我曾經以為:很多事,只要耐心說一遍,所有人都能聽懂。我曾為此付出過慘重的代價,請想像一下, 你在半年之後才發現你的合夥人或者重要員工其實一直把你的意圖理解成另外一個樣子是怎樣的情景

人腦大不同,溝通沒做好想法易分歧

打造一個好公司,遠比打造一個好產品難許多倍-絕大多數人一生都不會有這個經歷,因為之前的一步(打造好產品)他們都無法完成。由電腦連接成的互聯網事實上是無需管理的,為什麼呢?因為儘管這些電腦的作業系統各不相同(即便是相同的作業系統,版本也可能不同),但這些電腦之間用相同的協定進行溝通(傳輸資料)。

可是,由人構成的組織,就相對特別不規範:各自的作業系統不同(觀念)、版本號不同(經歷),記憶體與存儲不同(知識和經驗),更要命的是每個人之間並無標準化的協議-輸出(表達)有不同的方式、輸入(聽讀)有不同的方式、處理(理解)也各自有不同的篩選機制(大多數人只能聽到、看見自己想要的東西)…… 相互之間的溝通並未達成的時候,也不會像電腦那樣提供明顯的錯誤提示,比如其中一方完全不理解的時候(記憶體不夠用)可能依然不懂裝懂,或者完全處理不過來的時候(硬碟滿了)依然為了面子死扛……

魔鬼藏在細節中,小事也能成關鍵

奧特曼說:「你把它寫下來,並且放到Wiki上或者別人都能看到的地方,你是創辦人,要制定規範。」山姆使用的隱喻是「Law」(法律),其實也可以用這個隱喻:「Protocol」(協議)。所以,從第一天開始,創辦人就應該不斷地把why和how寫下來——我個人的經驗是連what都應該寫——放在一個所有人都可以隨時看到的地方——現在的公司最容易使用的也許就是Wiki系統。

「你能先於別人做到這一點,你就有了很大的優勢。」顯然這並不是絕大多數人都認同的事情。事實上,我在自己參與的每個團隊裡,都會遭遇不同程度的抵制——他們認為這東西沒必要,甚至認為這是浪費時間的…… 這到後來都成了我判斷團隊是否有過成功經驗的依據 :那些做成過事的團隊和創辦人,都是「一聽就明白這事兒非常非常重要!」 很多重要的道理和建議就是這樣,雖然不可或缺,卻因為看起來太簡單了,乃至於平庸的人們一致認為那肯定不重要

一切都是你以為!大多數員工不懂公司「核心目標」

奧特曼談到HR問題的時候,提到一個測試:如果我走進一家公司,與之一起克服效率低下的問題,我會問創辦人:「如果我在公司隨機挑選十個員工,問他們,公司現在最重要的三個目標是什麼,他們的答案會一致嗎?」幾乎一○○%的創辦人說:「是的。當然他們會那樣。」然後我就真的這麼做了。但實際上, 關於公司最重要的三個目標,基本上沒有員工會給出幾乎相同的答案 。創辦人覺得難以置信。

是啊,這連那些已經被YC看上了的創辦人們都覺得難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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