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才有得賺?
行政院主計處公布今年首季的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為三.五九%,比去年全年的一.八四%大幅攀升。儘管如此,多數民眾必然還是覺得這樣的數字「不準」──明明物價飛漲、飆漲,統計上的漲幅竟然只有三.五九%?
為何我們的感覺與統計數字有這麼大的落差呢?除了統計方法上的問題,主要的原因之一,是我們忽略了價格在默默下跌中的商品也不在少數,兩相抵銷,物價的漲幅也就沒有我們想像的那樣誇張。
商品的價格會下跌,主要出自三種原因:原料下跌、競爭加劇、以及科技的進步。原料下跌的趨勢,早已被逆轉,但是產業的競爭和技術的進步,卻是方興未艾、與日遽增。全球化的浪潮,讓競爭來到你床邊,越來越無可閃躲。摩爾定律─—半導體每十八個月速度增加一倍、價格減少一半,如果我們不要過度拘泥於其間的數字關係,其實適用在所有創新轉速很高的產業。
低價的極端,有了「免費經濟」。只是「免費經濟」一詞,實在承載了太多意義不甚相同、甚至相互矛盾的概念。再加上網路泡沫化的陰影猶存,很多人擔心,會不會另外一個「狼來了」。
「免費」才有利可圖
上個世紀末網路經濟的泡沫化,恐怕讓許多人餘悸猶存──聽到「免費經濟」,則唯恐避之不及。但我們回顧當年許多新潮的說法,有些或許失之誇大,卻也沒有那樣不堪,如「眼球經濟」──網站應該先求瀏覽量,再找獲利模式。「先求影響力,再求獲利」是媒體經過百年的歷史淬鍊,證明是最適合媒體,也最多媒體採用的營運模式。網路上的媒體,經過這十多年來神農氏嘗百草般地試遍各種營運模式,從收月租費到兼賣手工布丁,加一加或許不下數十種,最近卻有回歸基本面的態勢──過去付費才能閱讀的《紐約時報》網路版,去年宣布將改為免費閱覽,希望以廣告營收支持網站生存。
這樣的網路媒體其實和過去的媒體沒有不同,老媒體本來就是「眼球經濟」,本來就是「免費經濟」。收不到錢的免費,廠商當然不心甘情願,所以多半採取對抗、打壓的法律與科技行動。音樂工業是最典型的例子,合法的線上音樂下載使用者都付費了,唱片公司還是設法用各種加密和防拷貝,限制使用者聽音樂的便利性。美國作曲人權利保護組織(ASCAP)甚至還因女童子軍圍著營火唱了沒付費的歌曲,就對他們提出法律訴訟。
坦然面對音樂工業結構性轉變的,也並不是沒有,像Radiohead、Trent Reznor of Nine Inch Nails這些搖滾樂團體,乾脆就把他們的新歌放在網路上,讓人免費下載。不過,這樣的模式並不適用於所有團體,早有知名度的樂團不賣唱片,可以靠演唱會的收入維生,樂壇新人卻不太可能依循這樣的模式。基恩(Andrew Keen)在《你在看誰的部落格?一群打亂長尾、扼殺文化的業餘者》一書中提到,像雙人搖滾樂團「景象美學」(The Scene Aesthetic)這樣的團體,即使已在網路上大受歡迎,還是不可能靠目前的方式延續音樂生涯。
「看起來免費」的行銷法
二○○五年年初,景象美學在Myspace上發布他們的第一首歌〈崩潰之美〉,一年半的時間裡,閱覽人次已達九百萬。在免費音樂網站PureVolume.com上,專輯《熟悉之處建立起家的歸屬》(Building Homes form What We've Known)則被下載了一百三十萬次。
這樣的網路音樂紅人展開「全國」巡迴演唱,唯一能找到的表演地點,依舊只是地區青少年活動中心、披薩店、以及高中體育館這種等級的場地。這種場地一般會有兩百個座位左右,每張入場券五到十元,收入還不夠他們支付住宿和旅費。運氣好一點的時候,賣出T恤和門票的收入,可能夠他們吃頓晚餐,但碰上不好的時候,樂團的兩位成員就得去歌迷家裡的地下室打地舖。免費讓音樂普及的程度前所未有,但是網路上的名聲未必能等同於獲利。基恩認為,音樂免費化,正在扼殺像景象美學這樣的新銳創作者。
「看起來像免費」的搭售與交叉補貼,絕大多數都只是行銷手法,並不是真正的免費。搭售經常被用來促銷較冷門的產品或是新產品,可以發揮「母雞帶小雞」的功效。交叉補貼則是特別適合用在具有「產業標準」的產品上──先求「套牢」(lock-in)消費者,再想辦法從系統中的互補性產品賺回來。這種例子在我們身邊俯拾皆是:手機不要錢,從通話費中賺回來;印表機不要錢,從特殊規格的墨水匣中賺回來;遊戲機不要錢,從一套套的遊戲中賺回來;刮鬍刀不要錢,從刀片中賺回來。
業餘者經營不為營利
在實質上最接近「真正的免費」的,應該是最後這兩種形式免費。網際網路的出現,讓業餘人士參與商品生產,並且讓其他人有機會分享他們創新的成果。業餘人士,不代表專業程度較低(許多部落格棒球作家的專業寫作能力,遠在體育記者之上),而是他們並非以此謀生,獲利不是他們最重要的考量。這樣的產品小至部落格文章,大到千萬行的作業系統,都可以是免費的。因為這些產品的創作者可能出自好玩、與人交流或是要對抗邪惡帝國而生產產品。能夠免費,是因為他們本就不以營利為目的。
常識等級的經濟學告訴我們兩件事:其一,廠商是「自私的」,所以它不會沒事降價,當然也更不會沒事讓產品價格趨近於零;其二,在高度競爭的產業裡(趨近完全競爭),產品邊際價格會接近邊際成本(意思就是:沒錢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沒人做)。也就是說,免費經濟何時來到我們面前呢?產業高度競爭而且科技的進步,讓生產成本趨近於零,真可說是「高度全球化+摩爾定律無限延伸」的行業。
全球化當然不是暢行無阻,摩爾定律能延伸到哪裡也無人敢預言,但產業的列車正往這個方向高速奔馳,卻是毋庸置疑。像Fon這樣的全球免費無線上網營運模式會出現,幾乎可說是必然的──全球的高度競爭無可避免,科技對頻寬供給的貢獻又呈等比級數型增加,頻寬的成本現在或許不是零,但是即將趨近於零。
《連線》(Wired)雜誌總編輯、《長尾理論》的作者克里斯.安德生(Chris Anderson)提出一個有趣觀點──趨近免費的東西,還不如乾脆免費。他認為,「幾乎免費」和「免費」聽起來似乎差不多,但就消費者的心理層面來說,感受卻差很多。此外,「收小錢」(micro-payments)的困難度也會讓不收錢的實質收益,大於跟消費者收取微薄的費用。這也就是說,免費經濟在免費快要來的時候,就已真的來臨。
免費經濟,既不是「來了」,也還沒過氣,它一直不只一種。在我們這個時代,一個產業要完全規避這幾種「免費經濟」的影響或夾擊,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因此你不能不認識免費經濟。
「先求影響力,再求獲利」是最適合媒體的模式。
網路媒體經十多年嘗試,最近回歸基本面:
付費才能閱讀的《紐約時報》網路版,
去年改為免費,希望藉廣告營收支持網站生存。
「免費」的六大概念
免費其實違反市場經濟的基本邏輯。商品價格一旦為零,廠商缺乏供給的誘因,消費者則潛在有過度使用的可能,讓商品提前消耗殆盡。一項商品之所以能「免費」或「看似免費」,其實包含了幾組不那麼相干的概念:
**1 收不到錢,謂之免費:
**網路讓數位內容的流通變得太過容易,廠商找不到圍堵搭便車者(free-rider)的方式,而被誤認是免費。
2 因為太便宜,乾脆不收錢:
資訊科技的進步,讓許多商品的製造成本「趨近於零」。對於超低價商品,不收錢可能要比收錢更有利可圖。
3 其實是「搭售」,美其名為免費:
微軟只要在高度競爭的領域,經常宣稱它的軟體免費(像是IE),我們應把它視為強勢產品(視窗作業系統)搭售弱勢產品的策略。
4 交叉補貼(Cross-subsidies):
交叉補貼有時和搭售有點像,但是又不盡然相同。0元手機配門號,是希望先勾引你採用某個系統,再從系統的其他部分賺回來。
**5 以廣告為主要收入,看起來像免費:
**看無線電視台算不算免費?是也不是。我們並沒有為節目直接支付費用,但是以看節目時頻頻被打斷、「強迫」收看廣告為代價。
6 產品是使用者創新(user innovation)的成果:
Linux這樣的開放原始碼軟體之所以能夠「免費」,是因為它本來就是使用者「共同」創造出來「共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