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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創條例》修正兩大重點:鼓勵台灣教授創業、智慧機械與5G投資折抵

數位時代 陳君毅 201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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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創新條例》修正案於21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自明年(109)開始,學術研發機構創作人技術移轉所取得的「公司技術股」,將可在「技轉當時取得股票的價格」,或「之後轉讓股票實際金額」兩者間選擇較低的金額申報課稅。科技部部長陳良基說,鼓勵教授與研發團隊創業有助研發能量擴散。

本次產創條例修正共增刪、修正10條文,包括「延長租稅優惠措施10年、提升投資動能誘因、強化租稅措施誘因」等三大修法方向;除了上述修正之外,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智慧機械及5G投資抵減的優惠。

技術股緩課、租稅優惠,鼓勵學術機構走出校園

相較修法前,創作人(如教研人員)若取得學研機構科研技轉後所分配的股票,就必須馬上決定是否緩至處分(賣出轉投資),同時依據處分金額課所得稅,決定後也不能變更。此舉將有可能造成實際被課稅金額,遠高於原始取得的價金。

在產創條例第12條之2修正通過後,除了延緩到處分時再課稅之外,還新增以「取得股票時的價格」、「股票處分時的價格」金額低者課稅,希望可以增加教授持有技術股的誘因,更願意將技術轉移出來,擴散研發能量。

科技部部長陳良基表示,本次產創條例修法新增租稅優惠,希望以實質誘因鼓勵科研人才與技術根留台灣、鼓勵學校教授帶領技術團隊走出校園創業,優化科學研發競逐優秀人才的環境。

在科技基本法等科研法規修正的帶動下,過去一年內,科技部計畫成果衍生新創績效達到新高,計畫衍生新創企業募資金額自新台幣2.5億元成長至9億元,技術股收入更從12.5萬元躍進至2億元。

增訂智慧機械及5G投資抵減、四大租稅延長10年

除了上述條文外,包含員工獎酬股票、天使投資人半數投資抵稅、研發投資抵減、個人投資新創穿透性課稅,四大租稅優惠將展延10年,將延長到2029年12月31日止。

還有最受矚目、業界期盼的智慧機械及5G投資抵減案(產創條例第10條之1),也順利於此次修法案三讀通過,經濟部盼能增加產業購置智慧機械及5G投資誘因,加速其完成智慧升級轉型;也期望刺激台商回流及產業投資,預估一年內能帶動1,000億元以上的投資。

業者自108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111年僅5G適用)購置智慧機械或5G,其支出金額達100萬元以上、10億元以下,有兩種折減方式能夠擇一使用。 其一是企業得以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抵減,抵減率5%;其二是從當年度起3年內抵減各年度營所稅,抵減率3%。

經濟部指出,本次產創條例修正包括延長租稅優惠措施10年、提升投資動能誘因、強化租稅措施誘因等三大修法方向。其中,產業所期盼的智慧機械及5G投資抵減也通過,可望促使業者在未來關鍵3+1(智慧機械為3年、5G為4年)年內加速投資,帶動產業朝智慧化發展,並建構5G應用能量。

本文授權轉載自數位時代,作者:陳君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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