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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劇化發展、瘋狂的融資活動— ICO 的美麗與哀愁

戲劇化發展、瘋狂的融資活動— ICO 的美麗與哀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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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 (Initial Coin Offering),中文名為首次貨幣發行,是一種仿效證券市場 IPO (Initial Public Offering)的融資活動。近年來在區塊鏈技術愈發普及、應用更為廣泛下,快速崛起,且在區塊鏈領域的籌資上,已有逐漸取代傳統創投(VC)與群募(crowdfunding)模式的趨勢。

與證券 IPO 不同的是,ICO 發行標的物並非股票或債券,而是數位加密貨幣,本質上並沒有相對應的基礎資產(無關資產所有權),取而代之的是軟體專案或系統使用權,因此也就沒有權益分配及剩餘價值追索權利的問題,這也是現行證券法規難以監管的主因。此外,ICO 的籌資貨幣也非一般法定貨幣,而是以較被認可且具公信力的虛擬貨幣如比特幣、以太幣及萊特幣為主。由於資源相對稀少,價格也就容易流於投機炒作,無形中亦加大市場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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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全球加密貨幣總市值 FINDIT提供

根據 CoinDesk 最新出具的報告(State of Blockchain Q2 2017),截至 2017 年 6 月底止,全球包括比特幣及以太幣在內的加密貨幣(Cryptocurrency)總市值已達到 981 億美元(參見圖 1)。在此之前,甚至數度超越 1,000 億美元。光是 2017 年第二季這段期間,成長幅度就高達將近三倍(278.6%),總市值則增加 722 億美元。對比第一季前不過僅有 259 億美元的市值,成長幅度可說是相當驚人。

為何全球加密貨幣市值成長如此快速?主要原因還是來自於各式各樣瘋狂的 ICO 融資活動,除了擴大原有加密貨幣的資金池外(量增),也大幅推升既存加密貨幣如比特幣及以太幣的價格(價漲),讓整體市值持續飆升。光就比特幣而言,第一季底價格不過只有 1,000 美元出頭,但到 8 月底,價格已逼近 5,000 美元,上漲幅度將近 4 倍(參見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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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二,近半年比特幣價格走勢 FINDIT提供

CoinDesk 這份報告也指出,瘋狂的 ICO 融資活動,由於相對不受監管且在當前氛圍下更易吸金,在今年第二季已逐漸取代 VC 與群募平台角色,成為區塊鏈產業新創事業的首選。從圖三可以清楚看出,第二季透過 ICO 募資的區塊鏈新創事業,總共成功募得 7.97 億美元的資金,而透過傳統 VC,僅只募得 2.35 億美元。這個數字在第一季剛好顛倒,有 1.07 億美元的募資來自 VC,而 ICO 則僅有 0.36 億美元。

圖三,2017年第二季ICO及VC募資金額.PNG
圖三,2017年第二季ICO及VC募資金額 FINDIT提供

若是不分產業,純以專案募資金額來做比較,從圖四也可看出,今年第二季 ICO 的前五大募資專案,金額都超過 5,000 萬美元,前兩名 Bancor 及 The DAO 專案甚至突破 1.5 億美元。而全球知名的兩大群募平台,Kickstarter 及 Indiegogo,排名前五的最高募資金額專案也不過僅有 2,000 萬美元出頭(Pebble Time),其餘均只在 1,000 萬美元
上下或僅有數百萬美元。顯然 ICO 的募資模式,確實已逐漸吸引區塊鏈新創事業及投資人的目光。

圖四,2017年第二季ICO及群募平台募資金額.PNG
圖四,2017年第二季ICO及群募平台募資金額 FINDIT提供

有趣的是,當各式各樣加密貨幣經由 ICO 如雨後春筍般冒出。原本在加密貨幣中占有優勢主導地位的比特幣及以太幣等,影響力也開始被其他新興加密貨幣瓜分。圖五列出比特幣及非比特幣的市值與比重,從圖中可以發現,比特幣市值比重在 ICO 還沒瘋狂之前,幾乎都在八成至九成之間,但隨著愈來愈多新興加密貨幣的出現,比特幣的市值比重也隨之滑落至四成,減少一半以上。這意味著區塊鏈產業已不再僅侷限於比特幣之類的加密貨幣上發展,而是遍及到如有價資產登錄(Value registry)、價值型聯網(Value web)及價值生態系(Valueecosystem)等各類分散式帳本(Distributed ledger)或智能合約(Smartcontract)的應用上。這類愈來愈多的區塊鏈應用,自然就衍生出龐大募資需求,ICO 無疑就是在這個過程中快速崛起的產物。

圖五,比特幣及非比特幣的市值與比重.PNG
圖五,比特幣及非比特幣的市值與比重 FINDIT提供

不過,凡事一旦發展超乎預期且不受控制,下場通常不會太好。就如同蛋塔效應一樣,熱潮結束,瘋狂設立的店面也開始跟著關門。金融資產的交易與買賣行為更是如此,激情過後往往容易引起雪崩現象。特別是 ICO 這種新型籌資模式,支持者大多是專案愛好者或非專業投資人,對比傳統的 VC 模式,缺少了一點專業度,多了許多盲從行為,市場風險自然跟著升高。加上在這股熱潮的驅動下,為數眾多的區塊鏈新創事業中,難免會充斥著掛羊頭賣狗肉的傢伙。良莠不齊的結果,無形中也會對 ICO 運作產生負面效果。

9 月 29 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即針對兩家 ICO 業者提告,認為其是假募資真詐騙,明顯違反美國證券法的反詐騙及註冊規定。同一天,瑞士金融市場監督管理局也宣布,將針對瑞士境內 ICO 的詐騙行為與犯罪事件展開調查。姑且不論這些詐騙行為是否真有其事,面對 ICO 的瘋狂籌資行為,政府介入的影子確實愈來愈深。

尤其是進入下半年以來,部分國家的監管機構針對 ICO 所衍生的金融亂象,已開始全面加強監管。率先揭竿而起的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7 月底首度針對 ICO 發布調查報告,認定經由 ICO 過程所產生的數位加密貨幣是一種有價證券,未經核備的發行可能違反美國聯邦證券法,必須納入證券監管體系監管。隨後 8 月,新加坡及加拿大的金融監管機關也加入美國 SEC 行列,認為許多加密貨幣都符合證券定義,因此須滿足證券法規的要求才能發行。9 月初,中國人民銀行聯手其他六部會,共同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將 ICO 認定為未經批准的非法公開融資行為,全面禁止中國 ICO 平台進行交易與融資活動。

9 月底,南韓金融服務委員會進一步宣布,基於防範洗錢、投機及詐騙行為盛行的考量,全面禁止所有形式的數位加密貨幣籌資行為。一夕間,原本被區塊鏈新創事業以及投資人瘋狂追捧的 ICO,就從當紅炸子雞,變成人人喊打的對象。批判 ICO 可能是龐式騙局或詐騙天堂的聲音,也開始不絕於耳。知名天使投資人 Jeffrey Carter 就認為,ICO 創造出來的加密貨幣市場價值已過度膨脹,一旦熱潮過去,ICO 極可能步入 2001 年網路泡沫危機的後塵,全面崩潰。知名財經部落格(The Reformed Broker)作者暨 Ritholtz 財富管理執行長 JoshuaBrown 更直接點名,不受監管的 ICO,根本就跟詐騙沒兩樣。一旦 ICO專案以失敗坐收,由此發行的加密貨幣也將被棄如敝屣,投資人權益將難以受到保障

嚴格說來,ICO 是否為非法籌資行為,仍須各國監管機關的認定。箇中關鍵在於 ICO 過程產生的加密貨幣到底是不是具備證券特質,若是,納入監管,無可厚非;若不是,過度限制 ICO,將會扼殺新創事業的發展。目前各國雖傾向從嚴認定,但除中國及韓國全面禁止ICO 的籌資活動外,其他國家並未直接禁止,而是比照證券發行納入監管範疇。對投資人來說,這未嘗不是一個好消息。畢竟對這些專案愛好者或非專業投資人而言,納入監管或多或少也意味著多一層保護傘及安全性,至少可以避免掉一些惡意欺瞞或蓄意詐騙的 ICO 專案。

特別是這種高風險性的早期投資活動,若能取得監管機關的背書,符合資訊充分揭露及誠實申報等合規要求,無疑也是對投資人權利義務的一種保障,最終也有助市場正常化發展。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許多人將 ICO 與加密貨幣畫上等號,但實際上,ICO 並不等同於加密貨幣。ICO 只是立基於加密貨幣發行的一種籌資行為,而加密貨幣則是區塊鏈應用的一環,兩者不應混為一談。沒有了 ICO,加密貨幣還是可以透過 VC 或群募模式籌得資金,但沒有了加密貨幣,ICO 本身就失去存在意義了。當大家都還一窩蜂沉湎於 ICO 榮景,或是擔心各國逐漸加強監管將摧毀 ICO 之際,站在推動區塊鏈發展的立場,或許還是應該先回頭檢視加密貨幣或區塊鏈的本質,思考如何擴大其應用層面與市場需求。畢竟汲汲營營於金融市場的資金操作,帶給社會的只是投機炒作風氣的盛行,而非內涵價值的提升。這對一國的創新經濟發展而言,顯然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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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授權自《FINDIT》,作者:台灣經濟研究院研究六所所長吳孟道

本文作者 FINDIT 台灣早期投資、募資資金觀測站 FIN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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