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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不是贏在獨創?從賈伯斯打造產品的成功藍圖,看企業核心價值有多重要

蘋果不是贏在獨創?從賈伯斯打造產品的成功藍圖,看企業核心價值有多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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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職於BCG和埃森哲的三谷宏治教授,深刻了解商業世界的實務和痛點。他的書籍《管理學,最強商業邏輯養成》描述了當年的賈伯斯怎麼打下蘋果日後事業壯大的基礎。

2011年10月5日,巨星殞落了。正如字面所示,創造全球最大規模事業的史蒂夫‧賈伯斯(Steve Jobs),在蘋果公司董事長任內與世長辭。據傳他臨終時,因為長年的胰臟癌宿疾,導致心跳停止,在自家寓所如睡著般安詳離世。

那一天,他一手打造、曾驅逐他,後來又請他回鍋重振並帶領眾人開創爆發性成長的蘋果公司,總市值是3,500億美元。儘管傳出前任執行長辭世的消息,蘋果股價幾乎紋風不動,延續前一天收盤378美元的價位。

賈伯斯的「新產品」,其實某種層面上來說都是「追隨」

蘋果龐大的營收和獲利主要來自幾個產品線。其中絕大多數都是在21世紀期間,由賈伯斯所催生。觀察蘋果2011年10~12月期的財報,可從總營收463億美元中,看出82%都是源於2001年以後問世的產品。短短三個月之間,iPhone就賣出3,704萬台,iPad則銷售1,543萬台,而iPod更出售了1,540萬台。至於營收占比4%的iTunes,供應的不只是音樂,還上架各種內容,串聯了全球各地的使用者和創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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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splash

想必有不少人因此認為賈伯斯很有「獨創性」,開創了全新的世界。然而,這些產品本身並不具備高度的「新穎性」,反而全都是以往就有的東西

平板電腦的先驅是1991年的PenPoint(GO公司);智慧型手機的開山始祖則是1996年問世的Nokia 9000 Communicator(諾基亞),再由1999年的黑莓機(Blackberry,RIM公司)引爆流行。

至於數位音訊播放器(digital audio player),更是在以索尼為首的日本國內外大廠都已開打市場大戰後,蘋果才在最後加入戰局。iTunes也是如此,早在它推出的好幾年前,就有許多企業一直在嘗試錯誤,期能透過網路播放音樂。

從事業策略的角度來看,賈伯斯所做的,並非創造獨創的新想法,而是對過去的破壞與再造(reinvention)。究竟他破壞了哪些既有產品、事業?又為什麼能成功再造?

蘋果鎖定龐大的既有市場,以無與倫比的「感性品質」取勝

就某種層面上來說,蘋果在iPod之後的成功構圖,都非常單純,就是鎖定龐大的既有成熟市場,以極佳的設計感和感性品質(value),扳倒了競爭對手

  • iPod:可攜式音訊播放器市場
  • iPhone:行動電話裝置市場
  • iPad:個人電腦市場

2001年底問世的iPod才是蘋果的轉捩點。它不僅讓蘋果從過去的專業個人電腦製造商,跨入音樂事業的領域,更成為日後蘋果事業壯大的基礎。不只是iPhone,就連iPad的成功,其實也都是iPod的延伸。因為iPad就是大型的iPod touch,而iPhone就是附有電話功能的iPod tou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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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d是蘋果公司於2001年推出的一款個人音樂播放器,它採用了簡單易用的觸控介面和輕巧的設計,可以存儲和播放數千首歌曲。 Apple

然而,為什麼最晚切入可攜式音訊播放器業界的iPod會成功?光是討論這個議題,就足以寫出另本書。不過,至少我們可以確定,原因並非「因為蘋果有iTunes Store」(2003年4月至今)。因為在音樂串流業界,索尼早就推出了bitmusic(現為mora,1999年12月至今)。

iPod是最具蘋果風格的商品。賈伯斯本人曾斬釘截鐵地表達,所以絕對錯不了。當年他親自指揮iPod這個妾身未明、前途未卜的專案,不斷大聲疾呼:「我們要開發出截至目前為止,最具蘋果風格的商品!」

觸控轉盤(touch wheel)是第一代iPod的象徵,nano、classic都還保有此設計。這個想法來自於當時親自參與專案的副執行長。這可說是蘋果全公司齊心合力推動的專案。

如此打造出來的第一代iPod,不論是設計感或操控性上,都和既往的數位音訊播放器截然不同,令人耳目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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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代iPod於2001年推出,它的容量為5GB,可以存儲約1000首歌曲,採用了旋轉式滾輪控制。輕巧簡單的設計、易用的界面等特點讓它受到了消費者的喜愛,成為了當時市場上最受歡迎的數字音樂播放器之一。 Apple

賈伯斯對於任何冠上「蘋果」名號的事物,都要求必須具備絕佳的設計感和感性品質,絕不妥協,不論軟、硬體都一樣。當初要推出Apple直營店時,他從櫃子材質到門把設計完全講究。據說光是門把,就請人做了好幾十個打樣品,就算部屬受盡折騰,他也不以為意。

對於合作廠商,賈伯斯更是毫不客氣地要求,就連「肉眼看不出的歪斜」,都理所當然似地要求廠商修改。他認為「只要稍微偷工減料,絕對會被顧客發現」。

但想必賈伯斯並非因顧客不允許瑕疵,而是他本人無法接受「把還有些許改善空間的商品,或是不符自己品味的商品送到市面上」吧?

賈伯斯說這是「最具蘋果風格的商品」。它在可攜式音訊播放器市場上,算是最晚推出的商品,但它憑著概念(把整個音樂庫帶著走)和絕佳的感性品質,在市場上大受歡迎。當時蘋果內部並沒有開發所需的專業知識,對外部合作廠商的仰賴甚深。

換言之,他所否定的是既有商品的「粗製濫造」。而且,他也因為打破了這樣的既有水準,在市場上大獲成功。

iPod問世前,可攜式音訊播放器的實體價值就是音質和可攜性。這是隨身聽時代流傳下來的傳統。像索尼一直在鑽研此領域,希望追求更輕薄短小、音質更好的產品。然而,蘋果卻反其道而行,選擇「能將整個個人音樂庫帶著走」的方便性,體積稍大也無妨,並決定以「無與倫比的設計性和感性品質」與同業競爭,價錢稍貴也沒關係。最後他們實現了此事,並得以在市場上生存下來。

不過,此舉直到2003年,賈伯斯將以往只服務Mac用戶的iTunes,開放給Windows電腦用戶使用後,才獲得了真正的成功。因為目標客群大幅擴張,推升了iPod的銷量,還回頭帶動了Mac的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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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管理學,最強商業邏輯養成:7堂管理學入門課,洞悉商業世界的運作真相
作者:三谷 宏治
出版日期:20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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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三谷 宏治 三谷 宏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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