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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榮宗律師:除了想題目、備資金,也別忘記對商業模式法律評估

TYC 青年創世代 NO.7/許慈倩 201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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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好創業項目、備好資金的同時,也要進行商業模式的法律評估,思考要做的項目有沒有風險、需不需要調整等,法律面的評估不能輕忽。

創業需要巨大的熱情、破釜沉舟的決心,創業前的準備更攸關事業能否順利走下去,因此,創業不應該是倉促的決定,更不是失業或工作不如意的退路。發現市場缺口,投入所有身家,光輝的創業旅程才可以啟航。

沒有問題意識,是新創者的最大問題

具備律師與創業輔導者身份的簡榮宗,本身就是有創業精神的法律人,在不到40歲的年紀就坐上銀行業副總經理的職位,對他來說,到企業任職就是為了尋求法律之外的發展,然而,轉型之路不如想像中順利,於是決定二度自行創業。

「我一直在思考如果離職要做什麼?後來決定兩個領域,一是新創、另外就是跟法律本業相關。」於是他創立一家顧問公司,輔導年輕人創業,源於就讀EMBA的人脈,10位創始股東都是各行業的資深前輩,不論新創公司需要哪方面的協助,都有對應的專家。但他坦承,輔導新創公司的業務一開始沒有做的很好,原因在於新創者明明法律、財務、會計、營運策略、行銷等各方面都不懂,但卻沒有問題意識,不知道自己缺乏哪些,也就不懂得什麼事情應該求助

隨著與新創團隊接觸日多,他發現在林林總總的問題中, 最大的困擾還是資金需求 。「臺灣對於早期投資人非常缺稀,創投還是習慣投資比較後端,例如快上市的公司。對於還在嘗試營運模式或營收才剛起步的團隊,畢竟風險比較高,創投基本上是不看的。」另外,雖然臺灣也有少數的天使投資人(Angel Investor),但多是經營傳統產業出身,對於新創事業盛行的互聯網、智能硬體等領域缺乏了解,也是前期投資風氣不盛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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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睿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群策整合顧問集團執行長簡榮宗,兩岸知名律師,除了訴訟與仲裁之外,也擅長新創輔導、投資併購、資本市場以及企業法規遵循,曾任永豐金融控股集團法務長暨永豐商業銀行副總經理、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2013年並入選《經理人月刊》「百大MVP經理人」。 翻攝自SinoStrategy官方網站

能解決消費者的痛點,才有可能成功

近年來,兩岸都在鼓勵年輕人創業,但他提醒,創業不該衝動、更不能因為有政府補助而創業。「我較不鼓勵剛畢業沒有什麼經驗,甚至於還在學就輟學出來創業,應該先有幾年工作經驗,發現所處行業中有哪些不足之處,而你可以解決這個問題,這才是一個創業的題目。

簡榮宗口中的創業,並不是指加盟飲料店或擺雞排攤,而是真正理解業務市場所在,能看見消費者的需求而做的項目。比爾‧蓋茲(Bill Gates)的創業故事確實激勵人心,但畢竟這是萬中選一,看不見的失敗案例多如過江之鯽,要能解決消費者的痛點,需要經驗的累積,他建議先選定行業,工作幾年來做準備。

他更提醒, 股東人數和股權設計是新創公司最常見的糾紛 ,年輕人因為志同道合共同創業,但是當理念出現分歧時,就會變成經營上的阻礙。他建議,創業初期決策必須快、狠、準,如果有辦法自己做就獨資,等經營到一定程度再讓其他專業人才加入,甚至加入人數和股權都要想清楚。「許多公司發生糾紛的都是好朋友,公司一人一半,當意見分歧時,永遠表決不出結果。」簡榮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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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新創者也容易忽略法律面的評估。以Uber為例,共享經濟、有對接平台,是非常棒的題目和商業模式,但是與臺灣現行法規不符;Fintech(金融科技)在國外也是大行其道,但比如要在臺灣做換匯或儲值的服務,就會面臨金融監管問題。因此,他建議, 選好創業項目、備好資金的同時,也要進行商業模式的法律評估 ,思考要做的項目有沒有風險、需不需要調整、有沒有可能面臨官司或被罰等,在法治社會創業就不能輕忽法律或監管。

創業者的資源越來越多,包括天使投資人、創投、政府的補助計畫或校園內的育成中心等,都可以去爭取。「但千萬別忘了,這些都是附加的,創業最重要的是選對項目,還有破釜沉舟的決心。」簡榮宗如此強調。誠然,創業不是課堂上的習作,而是槍林彈雨中的巷戰,成功只能竭盡全力去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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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授權自《TYC 青年創世代 NO.7》,作者:許慈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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