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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宣布開始在影片中安插廣告,包含上傳影片與直播影片,出版者或影片上傳者,獲得廣告收益55%,其餘45%則歸於Facebook。
但是,Facebook對廣告在影片間安插的時間點,卻有些規定。
首先,Facebook不喜歡影片播放前安插廣告的型態,規定得在影片播放至少20秒後,才能安插廣告間斷,如果影片較長,廣告與廣告之間也得擁有至少2分鐘的間隔,觀看者才不會被廣告轟炸。
直播影片上,Facebook規定只有擁有超過2千名關注者、直播影片超過300次瀏覽數以上的帳號,才能在直播影片中安插廣告,並且得在直播開始4分鐘後、觀看人數超過300人,才能安插個20秒的廣告中斷。
某種程度而言,這些規則是為了預防影片上傳者為了獲利、安插過多廣告,最後損害了閱聽者觀看影片的體驗。
此新廣告服務,會先在美國推出給部分內容出版商,如新聞媒體等,預計未來才會在其他地區推出。這對內容出版者來說,可說是項好消息,因為開啟了另一道在數位管道上的獲益來源。
而今天的影片安插廣告消息,再加上上週Facebook新推出的電視App,讓Facebook的影片平台,愈來愈像電視型態,而Facebook的獲利來源,也會因為搶食了部分電視廣告主,而繼續增加。
資料來源:Recode、Business Insider
本文授權自《數位時代》,作者:楊晨欣
原文標題:朝未來電視邁進!Facebook開放在影片中安插廣告,收益分帳媒體可拿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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