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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Internet公司,都會是娛樂公司
Bnext 數位時代
2000-01-01
上一次我們在人類世界裡碰到的是產業革命,再來就是資訊革命,一開頭大家注意的是科技的可能性,之後是看在所有的可能性裡面,那些是人類的生活方式及社會值得去追尋的,下面一個階段是經濟的實行可能性,最後成功的產業會是界定未來的產業。
從這個觀點來看未來世界,尤其是數位革命和一般人生活有關係的部分,它是像接受一個新的發明或發現的自然進程,把消費者當成一個金字塔來看的話,是從金字塔最上端,再往下慢慢地大眾化。
以Internet來說,最早開始用數位工具的人是為了它的特別功能,對某些人來講是工具性的,因此這一代的明星都是搜尋引擎等工具。到了第二階段,三分之一以上的人擁有時,它慢慢會變成一般工具,也就是說,不是在你需要資料時才上網,可能是你沒事回家就把它打開來,上網去瀏覽你的生活,有點像是現在的電視一樣,新興的明星會是娛樂公司,因為它不再只是滿足對資料或資訊的需要,而是一般、很廣泛的需要。
到最後一個階段,當一個工具像電視或電話有90%左右的人擁有時,就變成你生活的一部分。廿一世紀前期最大的趨勢,可能是今天所有滿足單一功能的東西,會變成生活方式的一種。就好比當電變成生活的一部分時,就不會有人再去討論要如何把電放在家裡,而是怎麼讓電使生活更便利、更快樂、更有效率。從有電力到現在是一百年的進程,可是在Internet也許只要十年到十五年。
今日的明星如果能善用品牌優勢,進入新平台,會比新企業有更大成功的可能性。我覺得Internet將來成功的模式,也不見得完全是過去熟悉的成功模式,可能還是要回到「公司的競爭優勢」,它絕對不只是科技的優勢,而是清楚掌握消費者的脈動,反而有點像民主政治投票一樣,到最後是一票一票,一個一個消費者願意從荷包裡掏出錢來,去使用某一種產品,這些人來做最後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