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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青年文化創業者角度試談:文化本質與資本、科技之結合

徐嘉凱
徐嘉凱 2017-04-09
以青年文化創業者角度試談:文化本質與資本、科技之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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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FPICK PRODUCTION/私室 創辦人徐嘉凱

如今的台灣,被成像所控制,並以載體企圖回推本質,因此產生了亂象。

文化的策略,必須要以極其前瞻性的思維去規劃,因為我們要革新的東西是希望成為十載之後的過去,讓其成為未來成長之依歸,而非當今可瞬間投射之成像。

資本的佈局,則需要依據當前之本質需要,而衍伸出的應用,而非盲目的佈局未來的未來,倘若一味的追求進步,那可能最終衍發的會是退步,或是被科技綁架的人性。

市場不可追求,因為他只是一個投過本質與載體投射而成的成像,要追求成像,唯有從本質以及載體下手,像是調整參數一樣,去校正每一步的錯誤。

文化科技,是當前文化部所推動的一大方針,並研擬成立跨部會的辦公室,但是就筆者目前的遭遇以及認知來推判,這樣一個辦公室或是小組,最終應該還是會以看得見的科技,以及當前必需要整頓的市場,來最為核心指標,而其中不可量測之文化,則會成爲了陪襯以及許多企劃和理念的包裝。

建言一:與其做案件補助,倒不如做整體投資

案件形式的補助,一直以來都被視為文化創意產業成長的必要之惡,其問題不生枚舉,包含評選制度以及案件的企劃撰寫過程,甚至是其所衍伸的KPI扼殺創意的問題,都是我們官民之間都默認的問題,但是卻因為想不到其他的作為,因而在不得已的情況之下,只能每年微幅修整規章以及調整評選架構,來繼續維持。

但是,這真的沒有機會改變嗎?

我們倘若換一個思維,將補助案件取消,每一個補助案(這邊不包然純藝術類,單就需創造文化創意價值之影視音以及其他有營利目的為依歸之案件,例如高畫質電視節目補助以及文化創意產業跨境補助案...等)的金額轉作為領投企業的資金,試問, 這樣作為影視音的創作人,是否就會以長期的考量來做為申請的依據,而非單一的商業個案,來做一個為了賺取輔導金,或是拿了輔導金卻依舊只能捉襟見肘開拍或開展的個案

畢竟,政府應該要補助和協助的應該事產業體系的建構,進而推動企業的生成,讓產業有機會可以自給自足,因此與其推動單一案件式的補助,倒不如嘗試去造就大型的投資,讓投資的邊際效益以及盈餘,有機會去滋養單一案件式藝文創作。

建言二:文化政策之擬定,以基礎建設的態度出發十年為成敗

文化與科技產業極其不同,科技也許兩三年就可看出一個端倪,甚至幾個月就有數據可以檢驗,但是 文化的改變是極為細微的,好的文化政策應當如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然後當春雷驚醒後,大家才赫然驚覺其成效 ,如同韓流的崛起,好萊塢的侵佔。

更核心的是,文化策略的架構,更應當以宏觀的空間以及時間架構去檢視,一定會有其主觀意識,但是在巨大的時間以及空間稀釋下,找出最核心的建構,要以人性之基本面出發,切勿以本土意識或是原鄉情節為依歸,不然易受到民間以及世界局勢操弄。

建言三:文化科技應以文化為本,成熟代工科技回歸國內非徒然創新

就目前的台灣科技水平而言,其實已經處於世界之前端日韓美中等國可同等列席,這些大國至今依舊需要仰賴我們的科技人才,但是我們當前的詬病是想要一下子超英趕美,從原本的代工環境一次性一躍而升成為VR或是其他更高端文化科技運用端的領導者。

但是在一個尚未發展出自有文創品牌以及實力的國家,你要一下子橫空而出,實在艱困萬分,因此倒不如先回過頭來,戮力於當前可以著墨和已經具有市場價值的事物轉型為主,例如以科技來說,迎面而來的就是我們國家高畫質4K內容以及面板的沿革,與其花大錢去跟其他大國力拼未來,我們為何不從最擅長的地方著手,做好4K的面板,4K的動畫以及4K的拍攝技術呢?

當科技走在了文化前面時,我們要做的不是要求文化要去配合科技或是加上科技,而是應該讓科技跟著文化的腳步走,兩者配合出相對應的節奏,這才不會因噎廢食,做了一大堆冠之以「數位」「互動」「實境」「VR」...等的專案,卻沒有辦法市場化以及普及化。

而當兩者節奏抓穩時,我們是不是有機會可以在4K的時代,抓穩先機,從優質內容輔以優質科技,搭建出迎向5G時代下高畫質內容的基礎,必且將內容逆輸出到已經確立有相對應市場的國家。

結論:文化政策乃一國之本,積弱之時應視為轉機強勢而出

台灣,一直以來都是一個島國,擁有自由且開放的市場和無限的可能,當加工出口業以及其他產業發展遇到瓶頸時,我們更應該加強高附加價值之文化創意產業,而其根本便是涉及到國家的文化政策,沒有強而有力的政策依歸以及明確的討論平台和機制,我們將如同一盤散沙,各自率領著薄弱的散兵游勇,打著一場又一場重複且無法大獲全勝的戰爭。

文化的積弱,可從創作人才的斷層以及產業主事人員老化和整體市場衰退,便可一眼望穿 ,但是也正因為如此,反而更方便進行改革,只要能端出-

一句大家都能明確理解的方向,說清楚十年後我們的文創將會發展成什麼樣子;一檔會努力想辦法花錢以及賺錢的文創基金,每一季提出報告以及建議給大家;一個能夠確切媒合資金與人才和技術的平台,給予兩個世代以及官民溝通的機會。

我相信,台灣的文化創意產業一定可以再次蓬勃的。

而第一個可以做的事情,是想辦法將現有的OTT業者,電視業者,面板業者,內容製作商,以一個大型的投資基金去整合出一條示範性值的產業鏈。

力求將載體的力量發揮出來,加值並承載好現有的本質,展現出當前可求之最佳成像。

延伸閱讀:文化部 64.7 億的前瞻性舊思維—是改革還是補助金吸血蟲的溫床?

本文授權自《徐嘉凱》。

本文作者 徐嘉凱 徐嘉凱

1991年生,於2014年底因為夢想而創辦了SELFPICK PRODUCTION,並在完成了三季的Mr.Bartender後,為了完成自己下一步對於文創的想像,於2016年底成立了自己的酒吧「私室」,並同步製作同名影集「私室The Bar」,立志打造出台灣第一個有品牌價值的新媒體製作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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