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的時候,一定會談到薪資待遇問題。
通常我會主動問面試者的希望待遇,然後追問這個數字是依據什麼標準判斷的。一般來說,多數得到的答案不外乎這幾種:
- 因為前公司給我的數字是這樣,所以再往上加一點。(那怎麼不跟前公司提加薪?)
- 因為以年資來看,在外面的行情是這樣的,所以是這個數字。(那裏面的行情是?)
- 因為我自己租房子,也要補貼家用,所以需要這樣的數字。(那萬一你想買房子呢?)
- 因為我有投保,也有進修計畫,所以需要這樣的數字。(那萬一你是要出國留學呢?)
所以,多數對希望薪資的判斷是從自己的需要出發,不管是心理上的,或是現實上的,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但是,如果有人這樣回答: 我希望待遇是5萬,原因是:
- 一個月5萬,所以一年是60萬。
- 我的勞健保,公司需要負擔部份,每個月約5500左右,所以一年大約是6.6萬。
- 辦公室管銷費用,攤提到每個人身上大約是薪資的15%,所以一年大約是9萬。
- 雖然勞基法沒有規定年終獎金,但是如果用一個月計算的話大約是5萬。
綜合上述加總後,公司每年在我身上的成本大約80.6萬,中間不包含其他有的沒的。
雖然我不清楚公司的成本結構,但是我的經驗與能力,我每年最少可以幫公司創造或者執行1000萬的營業額,如果以稅前毛利20%計算,大約200萬,除了支付我的成本80.6萬,扣除營業稅5%,大約50萬,營利事業所得稅17%(整年度收入-成本-支出+業外收入-業外支出),大約20萬左右(簡易概算)。
也就是說,在一年當中,我可以獨立完成一個1000萬的項目,或者是兩個500萬的項目,或者是三個330萬的項目,或者是四個250萬的項目,或者是五個200萬的項目,在不需要其他同事的協助以及不會出現重大失誤的情況下,我每年最少可以創造稅後淨利大約50萬左右。
因此我的希望待遇是5萬。
如果我聽到這樣的回答,大概會哭,感動到哭,你快進公司吧!
如果你是面試者,如果這家公司的狀態是你喜歡的,或許你可以先了解這家公司,然後自己做個試算,你的能力與希望待遇在這家公司是否在未來還有空間,盡量避免只談自己的經濟需要或者心理需要,或者扯什麼行情(你又不是蔬菜水果),讓這家公司對你的投資充滿信心。否則如果遇到經營上有點想法的老闆,哪怕真的缺人,恐怕都不會理會你的希望待遇,他會幫公司的經營留個保險,未來看能力與發展情況再慢慢調整。
當然也有那種沒概念又惡質的老闆,現在案子急需人手,先進來再說,等案子做完就跟你說再見。
如果換成你是老闆,公司就兩個人,你跟一位薪資5萬的同事,在每個月自己沒領薪水的情況下,每年至少要爭取1000萬的營業額,公司才會獲利50萬,如果要領薪水的話(老闆也要養家活口),很遺憾的是,你每個月只能領4萬,比員工的5萬還低,要再扣勞健保,也沒有年終,不然公司就虧損,在招聘之前,恐怕需要針對財務預測與營運計畫去判斷,是否該招聘一個月5萬薪資的員工。
當然也有一類面試者,進入工作後說自己那個不會這個不熟,工作量多就整天抱怨,一年至少要負責創造或者執行1000萬營業額啊,忘了嗎?
以上舉例,雖然實際上不大可能是老闆加員工的兩人公司,營運情況也不會這麼絕對,當然產業不同,情況也會大不一樣,比方說我從事的建築空間設計領域來說是比較貼近的,但就某些產業的某些職位來說,一年1000萬的業績根本是零頭。
粗略的概算,或多或少可以幫助理解,希望待遇,該是這麼來的,
至於怎麼判斷,決定你是人手,還是人才。
作者後記
每一種觀點,絕對都有討論的空間,為什麼?
因為觀點所提出的時間點,是在提出者整個成長過程中,那個階段的體會與認知,隨著時間的推移,年紀漸長,觀點會變,論述方式也不一樣。當然就看的人來說,也會因為身處的產業、背景、狀態、位置等等不同,決定在這篇發文中想要關注的層面。
但是,主要是藉由一個情境,談一個觀念:
應試者是被動的讓世界定義薪資水平,還是可以更主動的去爭取自己的待遇?該怎麼爭取?就是應試前的準備工作。
薪資水平的調整,是來自雙方的感覺?還是可以根據一個客觀的事實?這個事實是什麼?就是所謂的「競爭力」。
如果,應試者捍衛希望待遇的理由是準備過的,那麼總會有一家公司願意相信,樂意錄用。
如果,應試者的希望待遇是根據想要什麼,而不是能付出什麼,就只剩下便不便宜的判斷。
招聘面試,是雙向的,人在選擇公司,公司也在選擇人,從來都不是單方面的。
進了一家公司,開始產生勞雇關係後,也是雙向的,不是公司單方面該「照顧」誰,也不是人單方面的在「犧牲」什麼,彼此的關係是建立在雙方都接受,或者肯定的情況之下,哪怕是已經在一家公司很久的員工,或許都該致力於讓自己脫離舒適圈,讓專業能力獲得升級,擴張自己的認知邊界,
讓自己保持在一個良好的狀態,用能力去證明自己,這不光是為爭取更好的待遇而已,而是讓自己的規格獲得提升,讓自己充滿自信,讓自己獲得生活的平衡與滿足。
當然,就公司來說,就是想盡所有辦法活下來,活的好,不然一切都是枉然。
我是一個從事空間設計將近20年的設計師,這篇文所談的,也從來是不檢討稅法、人事成本、人均產值、產業結構、勞資關係、營業額與毛利關係等等問題,而是我的產業中所看到的現象。當然,會遇到一些產業觀察家、鍵盤評論家、人力資源達人等等,逐句逐字的檢討對錯問題。
謝謝分享的人以及留言,從大家個人的位置講出很多觀點,還有人覺得我是公司會計(噗),有很多很正面在思考的,我個人也從中再次獲得一個認知升級的機會。
本文作者為臺北基礎設計中心總執行設計師Roy Hunag,原文載於作者臉書,獲作者同意後轉載。

臺北基礎設計中心總執行設計師,橫跨建築及室內空間、工業設計、家具產品設計等。曾獲Red Dot Award Communication Design空間類獎盃、德國iF設計獎、日本GDA設計獎、美國IDEA設計獎,iF 國際論壇設計會員 (no.348),2013年起擔任DC501設計巡迴講座智庫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