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Facebook拆夥+功能介面設計不良->Ping成為社群大戰輸家?

Apple上星期推出了Ping音樂社群網絡,受到許多媒體及用戶的矚目,但在實際試用之後,發現其孤立性、無法直接針對已從iTunes購買的音樂進行任何分享、以及功能介面的不方便性等問題,使得Ping是否能真的成功結合社群及電子商務,似乎被打上了問號。
首先,Ping最根本性的問題在於它就只存在iTunes當中,原本要和Facebook合作但隨即又拆夥而並未採用它的social graph,使得這個服務完全像是孤島一般,和所有其他的外部網站沒有任何的連結。現在已經很少有人願意為了一個嶄新服務而註冊了,而且Ping給人的比較商業化一點,短缺一般社群網絡吸引用戶的積分或遊戲機制,因此即使是Apple,也讓人懷疑用戶除了上iTunes購買音樂時可能順道造訪Ping之外,誰還會特地去這個孤立的小島分享或尋求資訊?
其次,Ping的目的在於創造音樂的社群,讓用戶都能抒發自己的音樂欣賞經驗,但現在使用者卻無法直接針對已從iTunes購買的專輯進行任何分享,而必須在iTunes上一個一個找到該歌曲或專輯,才能進行動作,再加上用戶也無法分享播放清單,這讓Ping變得和其他一般音樂社群服務沒什麼兩樣,完全沒有發揮其iTunes上驚人銷售量的龐大優勢,畢竟一般人會想發表意見的,必定是自己購買過且聆聽過的音樂,因此應該要讓用戶能夠一邊聽音樂一邊分享才是。
最後,Ping的使用者介面令人跌破眼鏡地非常不"Apple",光是要在上面找到自己的朋友就是一大難事,缺乏了Facebook connect的支援,又無法以匯入Gmail或其他email聯絡人的方式來找尋朋友,而只能一個一個輸入名字來搜尋,使用上真的不是很方便,再加上Ping彷彿是專門讓藝人宣傳的社群網絡一般,只有這些人有特殊的帳號可以上傳影片等,一般用戶在沒有先"喜歡"、評比、或購買某首歌或某張專輯之前,甚至無法隨意增加評論或更新狀態,加上一些其他的小缺失,相信試用過的人,都會很難相信Ping是出自Apple之手。
繼Google之後,科技業的另一龍頭也推出了不夠社群的服務,看來這個領域真的不如想像中簡單,其實如果可以和Facebook合作的話,至少在孤立性問題方面能有所改善,就看Apple願不願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