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20日舉辦「買辦違法引入中資 審查機制形同虛設」記者會,指稱台灣新創TaxiGo背後金主包含中資獵豹移動,並質疑經濟部投審會放任中資以人頭的方式流入台灣。
《數位時代》向TaxiGo求證,其僅表示:「不是事實,不予回應」。身兼TaxiGo董事長的阿里巴巴集團天貓海外台灣總經理吳德威,則答覆《數位時代》表示:「不是事實。」
時代力量展示機密通訊軟體截圖
為了國家與資訊安全,台灣禁止中資投資運輸服務業。黃國昌展示TaxiGo的股權架構關係圖,指出中國獵豹移動透過人頭方式,讓中資入股TaxiGo,間接掌握上千台計程車:
雖然英屬開曼群島商TG HOLDING曾向投審會表示,TG HOLDING由台灣人吳德威(前雪豹科技董事長、現為阿里巴巴天貓台灣總經理)100%持有,為唯一股東,且「沒有中資」。
但台灣人權文化協會理事王奕凱在記者會上出示通訊軟體與郵件的內部對話,在傅盛2017年發送的電子郵件中,內容羅列獵豹移動與吳德威的借貸內容與投資計畫;通訊軟體紀錄方面,則載明匯款帳戶資訊、帳戶確認,借貸金額45.22萬美元,未來將取得優先認股權,通聯紀錄甚至提及北京獵豹將占兩席董事(其他三席為吳德威、全鋒科技、TaxiGo執行長陳泰成)。
透過這些對話紀錄與股權架構,黃國昌表示,「透過海外的境外公司,提出造假的文件、虛偽不實的陳述,而讓我們的主管機關,針對本來不應該通過的投資審查,竟然通過了。」
並質疑相關單位輕易放行,讓中資流入台灣間接控制台灣運輸業,危害國家安全。
投審會:若有違法一定會依法辦理
對於黃國昌指出投審會輕易放行中資,投審會強調,已經函請檢調單位調查,若有違法,最重撤銷投資案。
投審會第四組組長楊淑玲表示,如果以「人頭」投資,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40條之一:「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在台從事業務活動」,後續相關涉及偽造文書,將會移送調查局認定。
對此,國安局則表示,如果投資案違反兩岸關係條例,危害國家安全,一定會介入偵辦。
本文授權轉載自數位時代,作者:陳君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