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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情符號搖身一變為商標 使用者需付費

Bnext 數位時代 2008-12-15
表情符號搖身一變為商標 使用者需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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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外媒體的報導,俄羅斯一家專門經營有關手機廣告業務的公司註冊了這個「;)」表情符號作為商標,沒想到竟然被當地政府核准,頓時引發許多的爭議。換言之,在這家Superfone公司取得商標授權後,其他企業必須支付費用才可以繼續使用這個大家熟悉的表情符號。否則,將有可能面臨最高約五百萬盧布的罰款。

由於表情符號極為普遍,更在網路圈和手機用戶中被廣泛使用。因此不但是使用;)這個符號需要付費,恐怕連使用其他類似的符號都要事先獲得許可;所幸該公司表示只計畫對商業組織收費,個人仍可繼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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