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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讓產品脫穎而出?織田紀香:做有意義的曝光及別把粉絲當提款機

方舟文化/織田紀香 201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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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集客變現時代》,方舟文化出版

「市面上的產品這麼多,要如何讓自家新推出商品脫穎而出,抓住消費者的眼球呢?是多做曝光嗎?是持續發文嗎?還是找不同的KOL(關鍵意見領袖)做直播呢?」以上是來找我諮商新興品牌廠商最常會遇到的問題。

做有意義的曝光

其實,我認為曝光沒有會不會過多的問題,主要是你會做的行銷方式外面競爭的人也會做, 你想呈現的對外訴求是什麼? 會不會讓人有印象。大部分的曝光操作是扁平式的,以為鋪天蓋地儘量讓很多人看到就好了,但據我觀察,真正有效如果是搭配事件(event),突然造成搶購,那樣的曝光比較有延續性與故事性。

如果身邊的朋友都在講同一件事,身為消費者通常會聽誰說的比較有道理或中肯。例如,做女鞋的廠商,每個月推出三到四款新鞋,消費者為什麼要選擇買這雙鞋不選擇別雙。全看在市場的口碑,或是有沒有看過誰穿起來好看的印象,甚至是不是某個名人穿過。 網紅行銷之所以會開始為廠商們帶來相對強大的曝光與影像力,其支持網紅的族群、追蹤者,都是潛在能與商品連結的重要關係

舉例來說,標榜純手工的鞋子品牌,長期強調他們與一般機器製造鞋子不同的差異性,之所以末端售價可以較高,是因為堅持手工製作過程,做成影片或是內容,向整個市場說明與介紹,令消費者看出真正的差別,引發新聞媒體報導。

甚至,手工製鞋業者還可根據消費者不同腳型打造量身訂做鞋款,類似像這類有故事性和議題性的品牌,較容易引起大眾注意。反觀,如果各廠訴求都是小牛皮、舒適好走等, 過於通泛的商品訴求,各廠差異不大時,等於在消耗資源和成本

因為,就產品本質而言,好走舒適的鞋子,本來就是基本配備,沒有人會去訴求商品好走或舒適,除非市場上充斥的許多難穿、難用的鞋子,令消費者感到反感,這類訴求才會成立。可是,好不好穿,每個人感受不同,純粹感覺形式的溝通訴求,要令消費者買單,還是有一段距離。

當然,廠商有做廣告曝光已算不錯,比不願意花行銷費用的廠商要來得好。但面對競爭激烈的市場,想和同等級對手競爭,應要有可讓商品對外持續被看到的故事性或價值,也就是所謂的「情境式銷售」。過去的行銷大多用廣告來述說產品的功能、規格以及好處。現在,則傾向於在什麼樣情形下產生需求,商品為消費者解決哪些明顯可見的問題。

「產品賦予情境較能引起消費者注意。」

再舉前陣子網路爆紅的「嘖嘖杯」事件為例。原始生產的廠商早在數年前,已設計出該產品,具有相當完整度,但沒有賦予商品情境與故事,沒有向消費者說明設計該產品時,能帶來的明顯價值,只提到方便攜帶、不占空間,僅做到商品介紹、規格說明與相應功能,與消費者溝通的連結薄弱,無法產生共鳴。產品沒有賦予故事與獨特性時難以吸引消費者注意。

在這資訊過度擁擠又爆炸的年代,消費者沒有太多耐心,他們比較想知道該產品何時會用得到,用的時候是什麼情況,對消費者本身的利益或效益為何。後來接手的行銷團隊,重視其文案、視覺還有溝通訴求之後,藉由募資平台的行銷宣傳,將愛地球、環保等議題包裝進來,進而拍成影片、引起大眾的共鳴,即成功在短短兩個月內募到6千多萬,姑且不論之後的爭議,但這就是產品賦予情境的成功例子。

影音宣傳要怎麼做?平台如何選擇?

前面談到用影片來述說品牌或新產品的故事與價值,那直播呢?直播的作用是什麼?尤其2017年被稱作直播元年,直播平台百花齊放,網紅、網美狹帶著龐大人氣與支持者,各自占有一片天。另外,YouTuber長年累積經營下來的影片,陸續獲得人們關注,連媒體也都注意到這股熱潮,網紅佐以影音行銷的時代似乎來臨。

現在不少品牌廠商,找上KOL在Facebook做直播,推薦商品開團做導購。可是Facebook上開直播的很多,該怎麼吸引消費者觀看?此時,善用網紅(意見領袖)的影響力,吸引人們對同一個議題產生共鳴,產生集客效果,即是現在品牌廠商選擇找網紅合作的主要用意。因為,他們有一群支持的鐵粉,喜愛網紅的一舉一動,有些網紅甚至影響力比在線藝人還要有號招力。

另外,影片內容之於行銷得持續做,不用擔心跟隨者(粉絲)會覺得厭煩,即使是一天開多次直播也沒關係,能緊緊維繫關係,保持與網友之間的新鮮度,會是經營個人品牌,或是未來想要開導購時,得事先做好的準備功夫。畢竟,每個跟隨者上線的時間不同,對於網紅而言,不同時段會接觸到不同面相的受眾。時時去經營與他們的關係,能為網紅奠定厚實的社交基礎。

再者,廠商想要找三位不同網紅做直播導購,每位網紅發起的團購,其接觸到的族群都會有些不同,受眾不會重複。即使,在不同社團其成員都是同一群人加入,也不見得每一次開團都會被看見。換個角度想,如果直播時,討論同一支產品的熱度足夠,看到三位網紅都在談論同樣的商品,反而會引起團員們注意,似乎該產品相當熱門,具有不錯人氣,進而刺激其購買意願。在直播過程中,靠網紅做行動呼籲,直接透過互動喊話期盼粉絲們購買,其效果還不差。

因此不用擔心直播場次過多問題,做再多都不可能涵蓋到社群上的每個人。 請網紅做直播,該擔心的不是曝光過多的問題,重點是成效可否符合預期 ;曝光訴求一定要清楚,在同樣產品競爭下,商品能不能符合消費者需求。如果各家商品大同小異,訴求也無法做出區隔,最後可能只得玩特價販售。降價促銷,實屬下下策,最好要 針對網紅特色,透過展演情境、搞笑或劇情做規劃會比較理想

「影音平台要如何選擇比較好?」

現在大部分廠商會請網紅用自己的手機在Facebook上開直播團購,但個人建議是,既然都做了一次直播,不如將影片再重新剪輯加工過,多放一支在YouTube上,就算不能立即導購,但能針對這支影片下名稱與說明、連結,即多一支影片可以作行銷,也容易被找到。況且,除非是知識型的直播節目,大部分在Facebook上的訊息都會被覆蓋掉。

理想狀況是該網紅有自己的團隊幫忙製作質感稍微好一點的直播,能在適當時機做分段,之後剪成影片再利用時比較省時省事,專心在內容的產出,數量要多、品質要好、頻率要高,在社交媒體上的聲量就越大。再運用多頻道多管齊下,盡量放大網紅的影響力,接觸到更多的人,帶入更多的銷售機會。

行銷費用要花在刀口上,做一次內容的觸及率越廣越好,懂得運用網路上的工具,可以將內容統一且集中在一次上傳到不同平台,降低時間成本的浪費。

相較之下Facebook集客能力好,可以藉由通知訊息號召粉絲,反觀YouTube需要事先訂閱,若想要有專屬CHANNEL要經營很久,比較難有擴散效果。但當一個新產品或新品牌在建立知名度的初期,可以先在Facebook上預告或直播,之後再導過去YouTube,甚至多做一支短版的15秒帶連結導購,之後再下廣告多曝光。

「最忌諱把粉絲當提款機!」

許多廠商做了行銷操作之後,都希望能求快求變現,但好商品一定要有支持者才能自然延續下去,當消費者看到商品曝光產生購買意願,直到採取行動購買,用了後會想到社交媒體分享這次良好的體驗,相對確立商品在消費者心中的地位和價值。

消費者或粉絲一旦認同,就會為了這個商品採取積極社交行動,像是tag朋友、寫下心得文、發篇部落格文章等。所以無論廠商做多少行銷活動,都要專注在品牌溝通上,讓消費者清楚知道產品訴求並賦予動機去分享。只要有印象就會在市場上有口碑和聲量。

品牌要做得久,得回到經營商品的本質和定位,找到可解決消費者問題的主訴求,再成為未來溝通的主軸。舉例來說,廠商可藉由活動或留言搜集消費者的問題與批評,再針對這些提出說明和改進。

不要小看客服的力量 ,細心且妥善的回應,並把消費者的聲音留在自家媒體上時,表示廠商很在乎消費者的購後感受,消費者肯定也會感受到廠商對於商品與服務的用心。 經營品牌有個很重要的關鍵就是「溝通」,和消費者做連結,商品賣出去的那一瞬間,就是溝通的開始

經營粉絲最忌諱的就是把辛苦經營的粉絲當提款機,好像廠商隨意推廣商品,粉絲們一定要買單,這類想法容易被粉絲看破,效果非常差,而且無法獲得信任。粉絲在乎的是從粉絲專頁上獲得有用、有料的內容。不是加入粉絲專頁後,每次都看到商品的廣告貼文,導流效果會變差。

粉絲很現實,看不到想要的內容就退讚了。例如,曾有出版社希望在我的粉絲專頁幫忙推薦新書,我不是不願意,而是我的粉絲不會喜歡這類資訊,不符合粉絲對我的期待,這就是長期品牌認知累積下來的現況。當粉絲願意付費,並且購買商品,則是品牌價值的體現。妥善運用圖片、影片、直播和文字,各種不同為了粉絲而設計內容的呈現方式,就是和粉絲溝通的方法。

品牌如果常常在粉絲專頁做低價促銷活動,粉絲自然只有在符合自身利益時,有好康的時候才會想看。但是,經營商品不可能天天低價促銷,犧牲毛利又不一定能換來相應的行銷效益,其貼文獲得互動不高時,同樣會造成觸及過低。觸及率一低,Facebook會把粉絲專頁評等降低一級,之後貼文的觸及率自然變得更低。要解的方法很簡單,有兩個:
   
   1. 發文頻率拉高。
   2. 增加可看性。
   
一旦失去了粉絲的支持,發再多貼文都不會有人看到,發了等於白發,粉絲專頁經營也是到了尾聲。尤其,Facebook打算提高使用者在社交世界裡的互動,降低純粹的商業貼文或活動,降低對於使用者的干擾,令Facebook回歸社交本質,這對於不用心去經營粉絲專頁內容的人而言,情形只會變得更加嚴峻,效果只會越來越糟糕。

額外一提,總是會有人問到,如果貼文寫得還不錯,內容有在用心做,可是觸及不高總是沒人看怎麼辦?提供個偏方小技巧,這也可以解。早上發出後,沒人點讚或互動,稍微小改一下,中午可以再發一次,中午沒人讚,下午再發一次。如怕粉絲專頁上的版面過多重複性內容,將舊的隱藏起來就好,反正就當作同則貼文丟三次,做觸及的累加提高人們看到的印象。因為不同的人會分別在不同的時段看到,即使同一個人看到也無妨,畢竟再看到時或許會解讀該則為熱門貼文。

雖然我們談了這麼多的數位行銷與廣告操作技巧,最後想告訴大家的是, 經營品牌是一條很長的路,即使只做單項產品銷售,銷售者本身也是一個品牌,同樣需要建立起品牌認同,所以盡量嘗試開發不同的行銷方式經營才是長久之計 ,否則如果有一天Facebook和Google的演算法和現在變化又很大時,或者是經營不善服務結束,行銷工具又得徹底轉換等問題,苦心經營出來的品牌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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