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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抗美科技巨頭,法國擬開徵網路稅
Bnext 陳荻雅編譯
2013-01-25

法國面對美國科技巨擘主導全球數位產業經濟備感挫敗且亟需資金,擬針對收集個人資料的網路公司開徵「網路稅」。
日前法國總統歐蘭德發表報告指出,法國認為網路公司如Google、Amazon、Facebook手中握有極大量的使用者資料並透過這些資料為用戶量身打造他們感興趣的服務或廣告,這些個人資料的力量與影響之大已經直接與商業機會畫上等號,形同數位經濟產業的「原物料」,若不開徵網路稅則網路巨擘們形同逃稅。
報告中說:「這些公司有獨特的價值,但這些價值卻未反映在其經濟科學或公開數據中。」
Google每年廣告營收約300億美元,其中約15到20億美元來自法國,但如同其他美國公司,Google不用在法國繳稅。法國政府除了手頭緊外,也期待看到法國網路公司崛起,法國數位經濟部長Fleur Pellerin就說:「我們不希望歐洲成為網路公司的避稅天堂」。
然而,若要讓Google等美國科技公司在法國繳更多的企業所得稅實屬不易,因此歐朗德的施政團隊提出針對網路廣告課稅的想法。此計畫一出,法國相關產業的公司就抗議可能被波及;不過,就算真要立法課稅,應該是年底才著手。
除此之外,法國線上出版業者也正與Google洽談搜尋引擎直接導向自家內容時是否該收費的商業問題。
對此,Google表示內部正在研究這份長達200頁的報告,且「網路公司提供歐洲龐大的就業機會,我們相信公共政策應該對此予以鼓勵。」
出自[The NewYork Times
](http://www.nytimes.com/2013/01/21/business/global/21iht-datatax21.html?_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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