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徵才是新創公司發展的必由之路。關於如何招聘有很多的意見和建議。傳統觀點認為,無論是找共同創辦人還是招聘新員工,新創公司在早期階段應該找「互補型」的人才。也就是說,公司缺哪方面的人就招哪方面的專家。
但是Bloomberg Beta的Roy Bahat卻提出了一個新穎的觀點:新創公司在早期應該招擅長與創辦人相同事情的人,他把這種招聘原則稱為「細胞分裂」法。他的道理何在呢?
早期招聘是新創公司顛覆「麻瓜」 (Muggle)界商業邏輯的又一個領域。傳統觀點認為,新創公司應該招聘擅長自身所缺乏技能的人進來。「我做產品和工程很好。但我們需要銷售,所以我們來招一些出色的銷售人才吧!」
可以理解。一開始的時候創辦人得事無巨細。當你發現一天時間都不夠用時,自然想要減輕負擔。難道找一位擅長你不熟悉的事情的人不好嗎?你招聘新人去從事新工作——比如銷售、行銷、社群管理等等。魔法就出現了!
你花了點時間去找具備某項特長的人,然後卻失望不已。「哪怕我不知道怎麼賣東西都能賣得比他多!」
「招聘具備新技能的人」的問題在於:
擅長做早期新創公司事情的人往往更願意自己開公司:所以初次招聘時可以做出一些逆向選擇(除非你已經認識對方,而對方是因為你才加入的;或者你很出名,對方是因為你的名聲加入的;或者他們個人對你要解決的問題富有激情;你願意提供共同創辦人級別的所有權;或者你很幸運)
創辦人有那麼多做任何工作的先天優勢,所以當你意識到所謂的專家只是穿著皇帝的新衣時,你就會沮喪不已。考慮到你對新創公司的一切事情都知曉,你多種身份融於一身所帶來的強烈積極性,以及你身為創辦人的出色與偉大之處,使得你即便在新事情上投入一部分時間也可以非常強。
自己從未實踐過的技能是很難評估的(這就像去找專科醫生一樣,基本上你別無他選,只能相信別人的推薦)。
所以這樣的話,也許你應該先自己做。即便只是占用你一部分的時間。不過你得怎麼做呢?
要解決好這個問題: 解決新創公司唯一最重要資源,也就是你的時間。 許多創辦人在招聘管理人員來處理瑣事之前會先找銷售負責人。這看起來似乎是很蠢的:對於公司來說,你的時間比任何人都更有價值,所以 你應該用盡可能低成本的方式去使用你的時間 。是,所有偉大的創辦人都必須自己處理一些雞毛蒜皮的事。但太多的創辦人連最沒價值的事情都要事必躬親卻引以為傲就不是好事情了。
如果你是技術創辦人,開始先招聘一位工程師然後自己專心做銷售可能要比招聘銷售更好。 創辦人往往必須先自己替公司做新的工作並且做到擅長。 創辦人必須成為第一位銷售人員,第一位內容行銷人員,必須成為許多基礎領域的第一人。(當然,這樣做是有風險的,你可能會變成樣樣都略懂一二的通才而不能成為精通一件事情的專才,但就像新創公司的所有事情一樣,例外就是規則,你得有自己的判斷。)
通常而言,這個可以稱為是「細胞分裂法」,因為 你首先招聘的人應該做的是你已經在做的部分事情。
一旦你嘗試學習新技能,哪怕一開始感覺會比較笨手笨腳,等到你要招一位更適合這項工作的人時也會變得更加有信心。公司情況往往也會變得更好。
為了升級自己,可以找一位顧問來指導你(或者你的其中一位投資者也可以做這件事,在感覺自己很懂的領域我們時不時會這麼做)。找一個項目制的承包商,這樣你就可以在招聘長期職員前分擔部分工作,哪怕對方的工作水平只是一般。
那什麼時候才應該最終招聘具備某種新技能的專家呢?
當你已經在做這這方面的事情,並且現在已經對自己究竟想要什麼非常有信心時。
當這項工作生僻到你知道自己永遠也無法學會(比如RF射頻技術),而團隊需要有這樣的人時。
即便是必要的,但這項技能對於公司來說並非決定性(這也是為什麼新創公司在早期要把財務和人力外包出去)
當你已經變得很有名,或者很有錢,無需運氣也足以招聘到異常出色的人時。
不過一般來說,還是考慮「細胞分裂法」為好:找一個擅長同樣事情的人,然後把該領域的部分工作交給對方,這樣你就可以專註於公司需要的下一個技能了。